当前位置:首页 > 通知公告 > 通知公告 >> 正文

关于举办全县行业工人技能竞赛的通知

2018-04-19 09:04:21 来源于: 文章被浏览

 

 

尤溪县总工会  

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
关于举办全县行业工人技能竞赛的通知

 

各系统(产业)工会、乡镇(总)工会,各直属单位工会: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的职工素质工程,全面提升我县职工队伍的职业技能水平,县总工会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决定联合举办“帮马网”2018年全县行业工人技能竞赛。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由县总工会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及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竞赛组委会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劳动部。

二、竞赛工种及参赛对象

(一)本次竞赛设4个工种

1.电焊工

2.叉车工

3.砌筑工

4.钢筋工

(二)参赛对象

在本县注册企业服务的在职职工,每位职工限报1个竞赛工种(其中参加焊工、叉车工竞赛的人员需持职业资格证书)。

三、竞赛标准

本次竞赛活动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(中级工)标准进行,邀请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、专家技术人员或考评组对竞赛项目进行评分,并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领导巡视,保证竞赛公平、公正。竞赛技能操作采取现场考核,按照总成绩分数计算个人名次。

四、竞赛安排

第一阶段:由各单位组织初赛选拔;

第二阶段:决赛于2018年4月26日8:00在县闽中物流园明兴源广场举行,赛期2天。各单位应于2018年4月23日17:00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报送县总工会劳动部(E-mail:jjb6332251@163.com),联系人:王永庚,联系电话:6332251。

五、奖项设置及奖励

 

竞赛取个人第一名1人、第二名2人、第三名3人、优秀奖4人,第一名获得者授予“尤溪县五一劳动标兵”称号,奖励1500元;第二名、第三名获得者授予“尤溪县金牌工人”称号,分别奖励1000元和500元;优秀奖获得者奖励200元。

凡未取得《职业资格证书》的砌筑工、钢筋工等参赛选手在加试职业工种理论成绩合格后,可颁发相应的《职业资格证书》、已获得初级《职业资格证书》的电焊工等参赛选手在加试职业工种理论成绩合格后,可颁发相应的中级《职业资格证书》。

各单位要加强领导、精心组织,抓紧落实,做好本单位竞赛安排。要切实把此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作为一项提高员工业务技能水平,服务素质的任务抓实抓好,在比赛过程中,重点培养一批业务技术能手、岗位标兵,以点带面,典型示范,进一步激发广大员工钻研业务的积极性,立足岗位成才,为建设新尤溪做出更大贡献。

 

附件:1.全县行业工人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

2.全县行业工人技能竞赛报名表

 

 尤溪县总工会   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
O一八年四月十八日

 

附件.doc
文件类型: .doc 7ded1c7e80fe2f3eabac8d4bf022de6b.doc (20.50 KB)
打印】【关闭

作者: